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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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隨到隨辦)平鎮一號社會住宅
申租公告
(113年隨到隨辦)平鎮一號社會住宅
提示:隨到隨辦請至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現場申請或加入會員進行線上申請。
您也可到
會員專區-線上申請紀錄
檢視已儲存的申請紀錄。
社會住宅
平鎮一號
申請方式
隨到隨辦
申租類型
住宅
開放數量
開放戶數
一房型:0 二房型:0 三房型:0
開放戶數會依據申請情況即時更新
開放期間
受理申請期間之上班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開放狀態
開放中
本人 向桃園市政府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申請承租本案社會住宅,已詳閱並願同意遵守下列事項:
一、本人同意審查單位查調全戶戶籍、家庭成員所得、財產等財稅資料及其他必要文件。
二、本人已詳閱「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等相關法規及申請公告相關內容,願遵守一切規定。
三、本人了解本申請案之資格審查及申請人年齡計算方式,並以申請公告載明所具備之資格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條件,願接受貴中心駁回申請案。倘申請資料不齊全,經貴中心一次書面通知但未限期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願接受貴中心駁回申請案;如不影響申請資格,則以貴中心於補正通知前第一次實際收訖之申請資料為主。
四、本人如因違反相關法令及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雙方無條件同意終止租賃契約,並依契約書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搬離本案社會住宅。
五、如已入住本市社會住宅之承租人,於簽約後至租期未滿提前終止租賃契約,應於一個月前提出退租申請書予本中心,如未依規定先期通知者,本中心將依租賃契約書規定逕予扣除保證金(違約金),承租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