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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您的年齡?

  • Q 本人及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戶籍內直系親屬戶籍外配偶)於桃園市無自有住宅。

  • Q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當年度不曾請領政府其他住宅之租金補貼。

  • Q 設籍及就學或工作於桃園市。

  • Q 不得與租賃契約之所有權人具有直系親屬關係。

  • Q 承租桃園市合法建築物。

  • Q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

  • Q 每戶每年動產限額(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中獎所得及其他財產所得、保險給付等一次性給與之所得)低於278萬元。

  • Q 每戶非住宅不動產限額低於540萬元。

  • Q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申請前一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標準。

  • Q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不為政府興辦之社會住宅、合宜住宅或其他住宅政策承租者。

  • Q 符合下列其中一種即可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

  • Q 請填寫所有家庭成員最近一年年所得資料。

    家庭年所得試算
    家庭成員 最近一年所得(元) 功能
    家庭成員共 0 最近一年所得總額: 0
    平均每人每月所得: 0
    計算公式:NT$ 0 ÷12(月份)÷ 0 (家庭成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