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公告(110/6/17-6/30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2021/06/02

主旨:公告「桃園市蘆竹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
依據: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6月17日(四)至110年6月30日(三)止。
二、租賃標的、租期、租金:
   (一)標的位置: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36、56、66及76號。
   (二)戶數:共216戶。
   (三)停車位數:汽車停車位322格(含9格無障礙車位)、機車停 車位664格(含29格無障礙車位)。
   (四)租期:以3年為一期,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承 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約一次,合計租期最長不得超過6年;惟政策戶、其他特殊情形經本府專案核准,租期得酌予延長。
   (五)租金:住宅租金含管理費,詳申請須知「附錄六、蘆竹二號社會住宅分級租金表」。
三、申請資格及戶數分配:一般戶60%,129戶(含總戶數5%警消戶,11戶)、政策戶40%,87戶(含總戶數5%原住民戶,11戶)。
四、受理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03)3324700轉7)。
五、申請方式因應近期新冠疫情嚴峻,不開放現場臨櫃送件,僅接受下列方式送件:
  (一)郵寄送件:
申請人須於受理申請期間內填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送件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申請,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承租蘆竹二號社會住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逾期則不受理。
  (二)網路送件:申請人於110年6月17日(四)上午8時起至110年6月30日(三)下午5時止,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且必須按出「送件」,申請狀態顯示為「送出申請」始完成申請或補件程序。(網址: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portal/default)
  (三)一般戶(警消戶):請洽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內部受理申請 ,並統一由兩局檢送名單予本府住宅發展處,如係以其他方式申請而未列於上述名單者,則非屬警消戶。
六、詳細公告內容,如「桃園市蘆竹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附件資料及相關訊息,請至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https://ohd.tycg.gov.tw/)、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瀏覽、下載,若有修正,以上開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七、若有未盡事宜,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及相關規定 辦理;如受理申請期間,上開出租辦法新修正條件公告實施,則受理申請及審查規定逕自適用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