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社會住宅租金分期規定

發布日期 2023/06/05

一、訂定緣由:本市社會住宅租金繳款規定為於每月15日前繳納次月租金,考量承租人於承租期間倘遭遇變故或突發事件等,

    導致短期經濟困難,為協助住戶度過短暫危難時期,爰訂定本規定。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述情形):

  1.      1、承租期間逾期繳款未達3次。
  2.      2、違規記點20點以下。
  3.      3、突遭變故等導致短期經濟困難之相關證明。

三、應檢附之申請文件:

  1.      1、承租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
  2.      2、導致經濟困難之相關證明文件。

四、申請作業流程圖:詳後附件。